浪潮新闻 25-09-1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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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殴打致人死亡被判后拒付赔偿#【家属:被打得全身是伤,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2003年,河南驻马店村民王福在泌阳县公安局被警察酒后殴打致死。22年过去了,死者遗体仍冷冻在医院太平间内,家属没有收到任何赔偿,反而#受害者家属被催缴24万天价停尸费#。
判决书显示,2003年1月18日晚,王福因涉嫌盗窃罪被留置在泌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1月21日上午,中队负责人根据王福的供述情况去南阳市调查情况,临走时安排实习生张旭、邹浩看管王福。当天下午2时许,该中队刑警张卓酒后来到办公室,看见王福被铐在留置室的铁椅上,就以让王福老实交待问题为由用拳头打王福头部胸部、背部,后用撬棍继续击打,警方看管人员对张卓的暴行未予制止。
两天后,王福被移送到南阳市公安局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福小腿处因殴打受伤产生隐静脉血栓,血栓脱落后导致严重肺动脉栓塞造成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家属说,被打得全身是伤,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
因犯故意伤害罪,张卓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约2.8万元。刑侦大队的两名看管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记者注意到,张卓在庭审陈述中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遭遇栽赃陷害。
“我并不反对王福是被人殴打致死这一事实,问题的关键是什么人殴打的。”张卓在手写的陈述材料中表示,自己不是王福案件的办案人员,刑侦中队的办案人员曾多次对王福刑讯逼供并导致其死亡,事后为了掩盖罪行订立攻守同盟,让他来充当替罪羊,因此他拒绝认罪,也拒绝承担民事赔偿,“我对王福的死表示同情……并非我不愿意赔偿,而是不应该由我赔偿,我不能赔偿。”
张卓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至今未履行。由于没能得到经济赔偿,家属在案件办理完毕后拒绝领走尸体。此后不久,王福的妻子改嫁。王福的尸体便无人问津,一直冰封在医院太平间里,累计产生了24万元停尸费。(浪潮新闻) http://t.cn/AXP33lR8 http://t.cn/A6sqaB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