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检察院 25-09-1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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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亮剑护兰草 筑牢“蕙兰之乡”法治屏障】2024年春,随县A镇村民王某某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就从农户手中收购野生兰草105株,转手就以60-150元不等的价格售出,累计出售62单,获利7800余元。直到公安机关根据网络巡查线索找上门,在其家中现场查获53株待售兰草,这桩非法交易才戛然而止。经专业机构认定,查扣的53株兰草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春兰、蕙兰。无独有偶,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随县B镇村民刘某某与陈某为牟取暴利,在明知野生兰草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非法采挖野生兰草500余株,给当地野生兰草造成极大损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县检察院注重深挖彻查上下游关联犯罪,一方面积极推动对上游卖家罗某某等人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另一方面将下游数十条涉案线索推送全国相关地区处理,实现了对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环节的“全链条、全要素”精准打击。最终,随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而另一个案件中,刘某某和陈某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随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