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因施军生受贿上诉一案,连云港中院由开庭转为开庭前会议后,又变为书面审理这件事,和连云区监委的立案、留置等文书上有两个不同的编号,其中一枚公章的边缘明显有毛刺、不是系统的电子章,以及连云区检察院的拘留、逮捕决定书的公章大小不一,明显不是一个公章等违法问题,我和黄竞宇律师先去了连云港市检,准备去控告申诉大厅。
在门卫登记的时候,听见一个门卫说,都是律师吧?老百姓不给进。我们面面相觑,为什么老百姓不给进?
带着疑问,我们先去案管,提交了关于连云港中院违法召开庭前会议、不公开开庭、书面审理、施军生违法羁押等问题的监督申请书,之后到了控申的大厅。
接待我们的是认识很久的曹检。在大厅中等待的时间,有一个年龄大的男士进来,他的需求是让法院还是检察院,就两年来不受理的一个事项,给一个书面的回复,因为他只收到一个短信。曹检说,你要好好学习法律,有一个规定,我进去取一下。
在曹检进去拿规定的时候,我们和这位男士攀谈起来。
他说,法律必须要公开,这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很多法条他都知道。说着说着,就要背起来。
眼看着他一个自学法律的,都这么有“造诣”,我们问他你的材料呢?怎么空手进来?
他说,门卫不让带材料进来。
说着说着,曹检出来了。拿来一个最高法公章盖的很大的一个关于信访条例的规定。
这时,我们关心的向曹检说,老百姓控告申诉,材料门卫都不给带进来,怎么申诉控告?
曹检跟这位男士说,那你可以取材料。
这期间,曹检也问了我们的来意。我们沟通了上述违法事项,并且把施军生本人的控告的一整套材料交给他,他看了一眼,自信满满的说,肯定要驳回。我们问,为什么驳回?
他笑了笑,没说理由。
我们接着说,那给我们书面的答复吧。
曹检说,刚才是我个人意见,肯定要上会研究的。
我和黄竞宇律师就离开了,但是那位男士还没有离开。他能否成功的把材料带进连云港市检察院,还是一个未知数。
而施军生的控告材料,到底如曹检个人所说,肯定要驳回,还是上会研究后,有不一样的结果,也是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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