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将帅# 1992年9月11日,山东省军区原第二政委何志远少将在济南逝世,享年80岁。何将军1931年参加红军,后历任瑞金卫戍司令部警卫连指导员,赣南独立3师3团政委,福建军区政治部宣传队队长,福建军区第三分区特派员。中央红军长征后,闽赣省军区第一分区的部队编入独立第18团,何志远任18团特派员,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全面抗战期间,闽西南红军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何志远历任第二支队副营长,第三支队第5团政治处副主任,新四军第7师19旅55团政治处主任。解放战争时期,相继任山东野战军第7师21旅副政委,华东野战军7纵21师政委,二野第25军75师政委(师长谢锐)。建国后,历任第25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政委,第26军政委,山东省军区第二政委等职。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63年和1980年,总政两次号召全军向何志远将军学习,多家报刊电台以《人民的公仆》《永不褪色的红军老战士》《艰苦奋斗的老模范》《将军之位战士本色》等为标题宣传了他艰苦朴素的事迹。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