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 25-09-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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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媒体问,餐饮店提前把肉骨头煮好,算不算给顾客吃预制菜?

我很惊讶还有这样的争议。

卫健委的预制菜定义,是2024年3月才出台的。而且它和很多老百姓心里所想的“预制”可能不一样。预制菜是预包装食品,是有工厂制作、独立包装、有标签、有保质期的那些产品。

按卫健委给预制菜的定义,餐饮店和食堂中央厨房提前几个小时到一两天制作的菜肴半成品,是不属于预制菜的。文件中做了明确的说明,中央厨房做出来的餐饮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如果餐饮店没有用料理包,而且也没有对顾客说菜肴是刚刚炖出来的,就不属于商业欺骗问题。

餐饮店正常经营都需要一定的备餐时间,也需要制作半成品备用。因为准备和处理食材需要时间,烹调处理也需要花费时间。

清炒蔬菜的确需要当时炒,决不能吃头一天炒的菜。但蔬菜通常是提前摘好洗好的。

凉拌蔬菜需要当天上午提前做半成品,比如菠菜要焯好、豇豆先煮好,放在冷藏柜里。同时再把调味汁配好。等顾客来了,取出冷藏的蔬菜半成品,浇上调味汁,就可以端上桌了。

但有些菜需要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比如说,炖大骨头、制作红烧肉、制作酱牛肉、制作炖酥鱼、煲汤吊汤等,都需要两三个小时甚至四五个小时的流程。这些往往需要提前一天做好。第二天中午加些配料,再次加热一下,就能及时上桌。

熬粥、做蒸饺、做点心等,从切菜、和面开始算,也需要至少一两个小时的时间。

如果顾客希望进店15分钟就能吃上各种美食,就必须准备半成品,甚至是成品食物。

粥店的粥肯定不可能是在顾客进店时开始煮,饺子店的饺子也不可能是在顾客进店时才开始和面做馅料。就算是当场炒河粉,也要提前泡好粉、提前浆好肉片;就算是当时下锅面条和青菜,也要提前煮好汤底。

如果把餐饮半成品一律斥为“预制菜”加以排斥,所有菜肴、主食都需要等顾客到场再开始现场制作,大部分餐饮店就只好关门歇业了。

我还真的遇到过从头煮粥的店。那次足足等了45分钟,一锅粥才滚烫地端上来,我都已经饿得不行了。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这种上菜速度只会把顾客吓跑。

而且,对于部分需要较长时间、较复杂流程的菜肴来说,集中制作、提前备好餐饮食物,可以避免临时操作时的忙乱,能更好地实现规范工艺,严格把关,有利于提高餐饮食物的品质。

特别是有很多连锁店的餐饮店,如果全部现场制作,不同分店难免水平参差不齐,显然是不利于品牌发展的。如果在中央厨房里让烹饪大师们把关键半成品做好,把调料汁统一配好,再冷藏送到分店,就能很好地把控品质,保持所有的店食物口味一致。

我自己在家也做“家庭版预制菜”,我称之为“备餐”。

比如说,我炖一次牛肉,就会分装成几份,分别冷藏和冷冻起来。下班回来取出一份炖好的牛肉,加入胡萝卜土豆洋葱,一起煮10分钟,一份炖牛肉就好了。如果每次都从头炖肉,时间上实在是来不及啊。

我猜想,希望一切食物都从头做的人,大概率是自己从不做饭,家里有保姆、父母做饭的人,或者是自己不需要上班,每天主要活动就是买菜做饭的人。

冷藏冷冻不会造成营养素的大量损失。尤其是鱼肉类食物,不含有维生素C,冷藏冷冻后重新加热几分钟,并不会带来营养价值的下降。我不太理解,餐饮店这些正常做法,究竟有什么值得质疑。

不妨让顾客投个票:

您是希望到店之后等三个小时再吃上一份炖肉骨头,还是希望在15分钟之内给您端上一盘炖得软烂的肉骨头呢?

您是希望等两个小时等着红烧肉慢慢在锅里炖,还是希望坐下来很快就吃上红烧肉呢?

您是希望坐在店里等一个小时,从头开始切韭菜切肉做饺子馅,还是希望坐下来10分钟就吃上热乎乎的韭菜肉馅饺子呢?

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机场、车站、大型购物中心、写字楼等区域,都是不让做大量明火爆炒的,也是不让杀鸡宰鸭、刮鳞片拔鸡毛的。因为明火爆炒会影响消防安全,影响空气质量;餐饮前处理环节会影响垃圾处理和空气质量。只能在中央厨房制作半成品,然后送到这些门店当中。

想吃有锅气的东西,去街上专门的餐饮店,去苍蝇馆子大排档,都可以。但如果在机场车站购物中心吃饭,还不能接受中央厨房的半成品,非要吃到现场爆炒的口味,就是不讲理了。

从餐饮店的角度来说,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让菜肴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口味需求。从这次的事情来说,当事人并未发现店家使用料理包,所以这事和“预制菜”无关。他也并不缺钱,价格是其次,主要还是因为“不好吃”而产生抱怨的......

所以,我建议企业好好反思一下,是不是确实不好吃?到底为什么不好吃?是原料问题,烹调火候问题,调味问题,还是再次加热时没处理好?用一个争议概念打口水仗,固然能制造流量,但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