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被疑偷拍男子不认可女子道歉#】#地铁偷拍案被告称鞋子闪光非诬陷# 9月11日,#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当事男子何先生表示无法理解,难以接受,难以释怀,“不想对二审通报做出评价,此事持续了800多天,对当事人是一种煎熬,是难以承受的诉讼之类。”
对于法院认定被告方三次道歉,何先生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他不认可两名被告女子的三次道歉,“第一次道歉两名被告女子戴着帽子和口罩向我道歉,所以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道歉的态度;第二次道歉的情况说明我也不认可,既然是通过媒体公开道歉,为什么抬头不标明是道歉声明,而且也没有署上真名;第三次道歉是在法庭上,她们虽然起身向我鞠躬道歉,但却不是在公开场合。”何先生还表示未来将会继续寻求法律途径,“可能会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周嘉楠) http://t.cn/AXPsTLe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