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志》2020年第四期刊登江碧瑶著《江景房沉籍事的初考》。下面就是这篇文章的内容介绍:
三、作者查阅了地方志文献和江氏家谱发现:江景房冒死沉籍事被记载在浙江地方志、济阳江氏家谱中
(一)江景房冒死沉籍事在《浙江通志》、《常山县志》中的记载
2、明代万历年间(1573-1620),傅良言修的常山第一部县志《常山县志》卷之十二《贤哲》记载的第一位人物就是吴越江景房:“江景房,子汉臣,源口人。仕钱椒为镇海军节都判官。吴越自吴肃王好奢侈,用度无艺,其赋赌他州加数倍,民甚困苦之,景房心窃哀怜久矣。及其归宋,使景房上图籍,私计有司必按旧籍征敛,莫可宽假,是使吴越之民重困无使已也。乃潜凿舟沉其籍,因诣银台司自劾。太宗大怒,将置重辟。大臣为之解,得不死,谪沁水尉,屏归田里以卒。是时,朝廷命王方贽重定其税,方贽曰:“税亩一斗,天下之中正,使新附之民被朝廷仁恩,顾不可耶?”遂定如数以上......国初名臣王直《书沉籍事后》曰......”。
【万历】《常山县志》《贤哲》中记载的江景房
从明代万历《常山县志》到清代康熙、雍正、嘉庆、光绪《常山县志》,都记载了景房沉籍事和王直的《沉籍后记》。嘉庆《常山县志》、光绪《常山县志》还列入了张枢的《沉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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