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入职送房做陷阱老板骗贷6200万#】沙某三年多成立多家“空壳公司”,以“入职送房”为幌子招募员工,将员工包装成收入稳定、薪酬丰厚的借款人,累计骗取银行贷款6200余万元。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2日,法院以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沙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2021年4月至2023年9月,沙某分别在江苏徐州、安徽淮北等地开设公司,招募50余人入职公司,让他们将银行卡及身份证交给公司保管。并通过POS机刷卡套现获得资金,以发工资的名义,按每月3万元左右的标准将钱款转入这些人开立的银行卡,伪造虚假的工资流水,而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仅为3000元。银行将贷款发放后,他要求员工在支付完房款后将剩余的贷款资金转入他指定的账户中,这些资金被他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发放员工工资等。办理完房产证,沙某立即以防止离职为由要求购房员工办理房产处置授权公证,并将房产证收走。他告诉员工,等公司将贷款还完后,房产才归他们所有。但从2022年开始,徐州和淮北两地的房价开始下降,突然的市场变动让沙某的资金链断裂,加之后续员工招募不足,沙某跑路。2024年12月,泉山区检察院以沙某涉嫌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http://t.cn/AXPmBk3M

济宁检察
25-09-13 12:20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