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心肝的流浪猫收留所 25-09-13 23:11

郑伊安认识金多绚的时候还不知道她叫金多绚。她是妈妈给自己找来的英文家教。其实郑伊安挺喜欢「斯黛拉」的。第一次认识把字母当作本名的人,感觉很新奇。相较之下「Kim-Da-Hyun」就只是普通又常见的韩文名,在浏览器上搜索都能拉出来一列的那种。

是她偷看人的手机,才知道这个名字。到了上课的时候,称呼自然而然的从斯黛拉老师变成了多绚姐姐。

多绚姐姐是加拿大人?什么时候回去?不知道,等我攒一攒钱就回去。

郑伊安对钱没什么概念,印象里外国人都挺有钱的。去问妈妈,后者也只是揉了揉她的脑袋。好吧,那就不去想了。她觉得这个神秘的外国姐姐很酷,和自己认识的其他高中生不太一样。头发染成鲜亮的橙色,经常背着个吉他,说英语的时候声音低低的。郑伊安现在十五岁,还是个初中生。她下定决心,等到了高中,一定也要去个允许染发的学校。金多绚听后觉得有点搞笑。那你要好好学习啊,英语太差的话考不上能染头的学校的。

两年后郑伊安终于来到十七岁,可同时金多绚变成了十九岁。十九岁的金多绚把头发染回黑色,用一个鼓鼓囊囊的单肩包换掉了背着的吉他。她会在空闲的时候填着很多东西。像看她手机那样,郑伊安偷偷抽走了其中的一张。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她看不懂。金多绚教她的知识只能让她勉强应付学校里的考试。

普通的一天,郑伊安趴在桌上做题,旁边放着妈妈洗好的水果。她经常撒娇叫金多绚喂她,理由简单:手要握笔,不想弄脏。还记得是写到很难的阅读,金多绚给她讲解完后把一颗草莓塞进她嘴里,忽然说自己要去加拿大上大学了。

那你还会回韩国吗?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等我攒一攒钱就回来。机票可是很贵的!

郑伊安想说,那我也可以去看你啊。我求一下妈妈她就会给我买票。十七岁的比谁都天真的郑伊安,对钱、爱、和分别都没有一点概念。她绞着手指,想再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把头埋进了习题册里。

可能她也不是真的喜欢金多绚。只是觉得十七岁的时候染着头发弹着吉他的姐姐好酷啊。只是在犯这个岁数少女的通病,梦想有个年纪稍长的人,成熟又漂亮的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用夸张的语气向朋友介绍,说这是斯黛拉姐姐,从加拿大来。开玩笑的把备注换成「我男朋友」,然后享受身边人的起哄。郑伊安的天真太残忍了,金多绚比谁都清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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