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玲玲律师 25-09-14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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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贝这个事情发酵的很厉害,我只能说,如果想吃锅气重的,现场做出的菜,确实在商场吃到的机率不大。

我翻法条给大家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规则]里面明确提到,餐饮场所不应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50m2或座位数大于75座的餐饮场所不准许使用燃气;不应在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加热设施;。

这些规定使得在商场内,特别是地下楼层或不符合特定安全条件的区域,开设传统意义上的“明火灶炒”餐厅变得非常困难且成本高昂。因此,商场许多餐厅会选择不使用明火的备餐模式。所以我们在商场吃到预制菜一点不奇怪。 #律师开放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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