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被叫到门头沟开会,专家们自说自话要修业主的房子,他们聊的起劲,就好像房子是他们的一样想怎么修就怎么修,说话的时候一眼都没瞧过业主。
实际情况是业主都不同意维修,只希望退房,或者最差把这个房子拆了重建。这个楼才六层高,三个单元三十六户,把房子拆了重建可能比加固便宜多了。
从物权法律角度说,房子都卖了,开发商在小区一平米都没了,但是物业是他的,所以他进出小区比我们还自由,我们在自己的小区反而像个外人。修不修,怎么修,按开发商的说法只是通知我们,不是征求我们的意见/同意。他们要直接开工,一个月做实验,三个月修房子。
杂填土(建筑垃圾)上盖房子,水位上涨,东边沉下去了,西边还扎在卵石层,房子就“断”了。现在他们又想把杂填土注入水玻璃加固,据说要大几千万。如果当年没有抱着侥幸心理省钱在建筑垃圾上盖房子,大家都不用遭这个罪。
我最近遇到个玄学,就是质量问题严重的小区,不是开发商名字、就是楼盘名字带水,像这个D级房子,原本开发商金某集团没有水,偏偏成立个项目公司叫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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