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女子取光8旬母亲40万被判赔15万#【#8旬老太被无往来女儿取光40万存款#:法院驳回被告“赠与”辩解,判赔15万】四川成都8旬老人入住养老院期间,被数十年素无交集的大女儿姜某某伪造证件取光其40万元养老钱案件有新进展:9月11日,当事姜老太及其女儿黄女士拿到了法院判决,成都成华法院判姜某某赔15万,驳回其“款项是赠与”的辩解。因家人无暇照顾,成都一位身患老年痴呆和精神疾病的84岁姜老太被送入位于成华区建设路的成都宏明怡倍康养老院,老人的小女儿作为监护人与院方约定,老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不得独自或者被他人带出养老院。然而在院期间,老人与前夫所生、数十年素无来往的大女儿姜某某却突然出现,在几次接触后,用伪造的老人身份证换走真证,将老人银行账户内40万元养老钱悉数取出。黄女士报案后,姜某某行为被认定为盗窃,但却因多种原因免予刑事处罚。9月11日,姜老太和女儿黄女士作为原告拿到了胜诉判决,法院驳回了被告的“赠与”辩解,认定被告姜某某无权使用老人的财产,侵害了老人的财产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姜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姜老太赔偿15万元,驳回维权成本、养老院支出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大风新闻)@九派新闻 http://t.cn/AXhPWeu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