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体与社会,斐迪南·滕尼斯 著,张巍卓 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2月一版一印,九品左右,五折售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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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短评——1)“首先,非常感谢译者。在这个时代,翻译经典是一件非常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尤其是对于青年学者来说。我是恰好看了一篇译者写的关于滕尼斯的论文,并了解到滕尼斯是他的一个主要研究方向,便买了这本书。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阅读全书,可以感受到译者翻译此书的用心。之前对滕尼斯的了解只存在于外国社会学史中,以及和涂尔干的比较中。但真的只有读原典,从文本出发,才能理解他思想的丰富。这是一本百科全书式的皇皇巨著,虽然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是放在他的时代理解,还是蛮感动的。即便是放在当下,滕尼斯探讨的问题还是很有启发性。”2)「这部经过多次删改的作品中蕴含着滕尼斯对遥远过去牧歌式的古老生活深深的爱恋。但爱恋并不代表他想回到过去,相反滕尼斯看到了古老的、真实的、有机的共同体向现代的、想象的、机械的社会体过渡的不可逆转的趋势,更甚地,滕尼斯意识到试图逆转这种趋势可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社会体的文化已内化为其自身的文明,推翻它的同时人们精神的土地也就消失了。“大城市与社会状态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的腐化和死亡”,但滕尼斯同时也看到了共同体中的人们囿于宗教礼法的拘束和社会体中人们创造性的自由。某种程度上滕尼斯接受了这种共同体向社会的变化,只是在面对为自由与利益迷失方向的现代人时,滕尼斯“希望克服社会体所带来的棘手的问题,但办法并不在于克服社会体本身,而在于增添其解释和存在角度上的确定性。”这份确定性可以在牧歌般的共同体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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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在社会学的层面上刻画了两种人类结合的关系形态以及它们各自形成的共同生活秩序;第二卷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了对应上述两种共同生活类型的个体心理事实与原理;第三卷则透过法学和政治哲学的视野解读了两种关系类型背后的规范以及共同生活的法权基础,其中又包含了双重的自然法脉络:第一重是私法层面的“共同体”或“社会”内部的人与人(“人法”)、人与财产(“物权法”)之关系的诸规范;第二重则是公法层面的、作为整体的共同体与社会为了维持自身所形成的法权秩序(“公社”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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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中的宗教,罗纳德·L·约翰斯通 著,#《宗教与世界》丛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一版一印,八五品,售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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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短评——1)“基于美国宗教经验的社会学理解。”2)“教材和工具书,仅此而已。虽然案例很多,但是不知是讲述的方法还是翻译的问题,离读者有距离感,而且很冗余。有些部分的小标题起的很没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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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的宗教:一种宗教社会学》不仅十分全面地概括和综述了宗教社会学在西方发端以来的基本研究成果和各主要流派的理论见解,并整理形成了一个反映西方宗教社会学总的发展状况的系统知识体系,而且还极其广泛地论述和介绍了宗教的历史起源、重要史实、组织类型、发展线索和当前状况,探讨了社会中各种实际的宗教问题,分析了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各社会阶级等的互动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解决各种重大社会问题(如种族歧视、民权运动、妇女解放、人工流产之争等)的影响,最后还概括地介绍了美国宗教的历史进程、群体特征和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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