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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16 16:12 微博认证:新浪财经官方微博

【重磅信号!#外资购房迎巨变#】#境外购房者付款难题终于解决了#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将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港澳居民购房结汇支付便利推广至全国。”

通知称,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另一个重大变动在于,通知中明确“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这意味着,企业(尤其是非房地产企业)可以更灵活地自主决定其外汇资金的使用方向,比如购买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经营性房产,并可进行基于自身发展策略的商业地产投资,将有助于盘活存量房产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对于境外个人还是企业,购买境内房产的限购政策并未改变,仍需遵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因此,这次政策更像是一次“精准滴灌”,而非“大水漫灌”。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对于此次调整,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表示。(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