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有个文章很搞笑
注意:你要的知情权来了
农业部说了:麻醉剂在一些国家可以用于活鱼运输,言外之意我国没有允许。
然后说我国不普遍
不普遍什么程度呢?
才10%被检出麻醉剂残留。
什么意思呢?就是农业部承认了1/10的鱼被检测出有残留,那么肯定超过了10%的比例的活鱼用了麻醉剂。
然后文章就论证剂量没事,成年人吃了没事。
ok,成年人吃了没事,孩子呢?
知不知道家长喜欢给孩子吃活鱼?
吃了十条,最少一条有残留的鱼。
既然没有坏处,为啥不制定标准合法化?
这不是矛盾吗?
日本合法的,那么我们为啥不合法?
说白了就是剂量无法监管,消退期无法监管。麻药是需要消退期的。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