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5-09-1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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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男童推落女童事件责任划分#】9月16日,@大河报 报道“男童游乐场推落4岁女童后转身离去”一事引发关注。据悉,吉林长春一名4岁女童在游乐场玩耍时,被一名男童从高处推下,导致手臂受伤。目前,女童家长已进行起诉。

针对此事,@李佳念律师 解读责任划分:①在这起事件中,推人的男童是直接侵权人,由于其年龄小,通常不自行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他的监护人(父母)通常需要为其行为负责;②游乐场作为经营场所,对进入其场所的消费者,尤其是儿童,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可能判决第三人(男童方)承担主要责任,游乐场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责任;③在侵权责任划分中,也会考虑被侵权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女童年仅4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父母)负有监护职责。

综上,推人男童监护人 :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游乐场管理方: 若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人员巡查、及时干预等),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女童监护人 :若存在监护疏忽,可能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从而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男童游乐场推落4岁女童后转身离去#(大河报豫视频) http://t.cn/AXhxVP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