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梭人走婚:
基本概念
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独特婚姻习俗,也称走访婚、阿注婚,建立在母系社会基础上,属于群婚制向对偶婚的过渡阶段。
形式
阿注异居:男女双方无婚嫁关系,各自住在母亲家中,男方仅在女方家过夜,“暮合晨离”。
阿注同居:男女双方经一段时间分居生活后,因感情加深或育有子女,协商后男方到女方家或女方到男方家长期居住。
历史沿革
元代以前已存在,《马可波罗游记》和《云南志略·诸夷风俗》中均有相关记载。
明、清至民国时期,木里、盐源、宁蒗的永宁等区域和明代移居俄亚的纳西族都保留走婚习俗。
清代以来,走婚制逐渐向一夫一妻制发展,但民国后期,一夫一妻制家庭比例仍不高。
1956年开始,当地政府进行走婚习俗改革,此后走婚习俗有了较大变化。
特点
基础与标准:以感情为基础,不受物质和地位诱惑,择偶看重年轻、貌美、能干等。
自由与限制:结交相对自由,但早期在不同氏族下才能婚配,后来出现家族外婚制,同一家族近亲间禁止结交阿夏。
存在原因
地理因素:泸沽湖地区属于高海拔、交通不便之地,限制了当地民族文化对外交往,使走婚制度得以留存。
政治因素:永宁、俄亚等地长期受土司、土官制影响,外来势力难以深入,保护了当地包括走婚制度在内的民族文化。
影响
正面:避免了夫妻争吵、父子争斗等家庭纠纷,也避免了分家分财产问题,是父母包办婚姻背景下的一种调适形态,且女子有继承权等,精神上较为富足。
负面:可能分散男性工作专注力,影响生产效率,还可能导致生殖健康问题,如部分地区成年摩梭男子生殖疾病感染率高、摩梭妇女不孕问题突出,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如子女不知父亲身份、老人易被遗弃等。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