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法院 25-09-1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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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法君普法# [太阳]每日普法[话筒]《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一十七集聚焦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物业公司清理业主的花草苗木,业主诉请赔偿损失3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平台属于公共区域,原告长期占用该公共平台,大量种植花草苗木,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的限度,因此有义务配合被告进行清理。被告经与原告的儿子沟通开展清理工作,系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消除小区安全隐患、保障全体业主权益的正当行为,不构成财产侵权行为。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和二百八十六条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 http://t.cn/A6kc49V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