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击的法律人Joyce
25-09-18 07:37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今年给自己定下的铁原则就是
绝对不做低价客户
宁愿不做,都不愿意低价
我指的低价是已经低于正常市场价了

最近有同行朋友的案子
我是低价在做的。
当时的考虑是基于朋友情谊
觉得可能案件简单,标的额又很小,看在同行朋友接吧。价格同行也谈好了。
接过来发现,要做的活实在不少。正常市场价,我自己的客户,绝不会以这个价格成交。

做的过程觉得是不开心的,让人心烦。
我直接和朋友说了,以后这类低价的案子,我不会再接了。
我的心力、精力是宝贵的,我不需要通过这种低价的方式积累客户。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