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午睡 25-09-18 11:13
微博认证:作家 代表作《爱食记》 头条文章作者

想问大家知道离婚的时候,“监护权”和“抚养权”不是一回事吗?我有个姐妹就刚刚踩了这个大坑!

我这个姐妹和前夫离婚很多年了,小孩一直跟她。她拿到的是独立抚养权。

然后最近她交了个男友,对方是个条件不错的加拿大华裔,两人感情很好,男友和她的小孩相处也很融洽,于是就打算结婚,带孩子去加拿大。男友家正好还是个很好的学区房。

这个姐妹高高兴兴地去找前夫签字同意孩子出国,没想到前夫死也不签字。说加拿大不安全,国外都不安全!

看到这里你可能以为这个前夫是那种很反对孩子出国的人吧?不是的,前夫自己还给孩子联系过国外的国际学校。他就是不愿意前妻带着孩子去跟别人结婚。因为加拿大男友已经跟孩子相处很好,很认真地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小孩对待。所以前夫可能就产生了很深的危机感,觉得孩子这一出去,以后就跟继父更亲,跟自己不亲了。

孩子去不了,那姐妹肯定不能去了呀。加拿大男友在本地有很好很稳定的工作,到中国不可能找到那么好的工作。

然后现在好像已经没有办法了,只能分手……

据说如果她当初拿到的是完全的独立监护权,就不用前夫哥签字了。但是具体的法律我也不懂,情况我叙述得可能也不见得都对,但大概意思就是这样。有懂的大家可以在评论区帮助解惑。

以及这种情况下,姐妹是不是只能和加拿大男友分手了?有没有类似经历的朋友,也欢迎提供经验。

(补充:前夫平时完全不管孩子,一年见不了几次面,而且之前自己还联系让孩子出国读书,所以姐妹真的没有心理准备,没想到他不同意……)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