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台州市交通管理支队峰江中队交警利用午休时间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电瓶车,该车行驶速度比其他车都快,出于安全考虑,峰江中队交警下车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竟配备了五个电瓶。峰江交警便将当事人带回峰江中队进行笔录。
经过询问,驾驶员老实交代该电瓶车的商家来自蓬街。当日下午峰江中队民警方吉林便带队走访了该电动车售卖点,发现店内正在售卖的成品车辆均属于非法改装。峰江中队交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让其于次日来峰江中队进行处罚。
次日,峰江中队便针对该电动车售卖点的非法改装问题,依法对其负责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