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课堂# 【房东不肯修缮漏雨房,我能解除合同吗?】#西小唐说法# 小李作为出租人,依民法典第712条(另有约定除外)应承担维修义务,但其拒绝履行,致合同目的(正常居住)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4项规定,小明有权解除合同。
@西安中院 西小唐表明:依民法典第565条,小明可先通知小李解除,若小李有异议,双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效力;也可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解除,法院/仲裁机构确认后,合同自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小李时解除。一起看看↓↓ @陕西高院 @陕西政法 http://t.cn/AXhK4VD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