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某纪检组以刑讯逼供的方式让被告人在虚假笔录上签字,之后指挥此地公检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地法院依据虚假的证言、非法的微信聊天记录、人为扩大数额的审计报告、未经当庭质证的证言等对被告人定罪判刑,这是一起纯粹人为制造的构陷入罪的冤案!希望此地某纪检组及时收手,停止干预司法,鞍山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纠正一审的错判!@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 @公正鞍山 @鞍山千山检察 @公正千法 @辽宁检察 @辽宁高院 http://t.cn/8sYSk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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