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全责!】#覆车之戒# 2025年8月2日16时许,段某春驾驶渝BC***4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东乡街道学坝街路口时,与付某强驾驶的川S9***6号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付某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平安宣汉 调查认定:段某春在交叉路口起步转弯过程中,未按规定让直行车辆先行,是导致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付某强无责任。
#交警提示# :机动车在路口起步及转弯时,驾驶人务必保持注意力集中,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严格遵守让行规则,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四川交警 @平安达州 http://t.cn/AXhKLA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