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超话]# 谁给京东平台的勇气?
全英文“三无产品”+实物本体+产品包装里外+锂离子电池均为全英文+无中文的小风扇公然在京东平台上售卖,客服一句“有英文标识,无中文”就成了拒赔理由?
消费者于6月份在京东平台上购得品名为“电风扇手持小风扇便携式USB涡轮高速风扇”的产品,该风扇本体和外包装均为全英文标识、无中文说明,配套的锂离子电池同样也是全英文标识、无中文标明,且该产品无商标标志和中文产品名称、无厂家信息、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生产日期的标识,其就是彻头彻尾的完全符合典型的“三无产品”的特征。为此,消费者多次与京东平台交涉,在多达10几次的沟通中,平台客服专员从未提及“业务方在包装时遗漏有关资料”这一说法。消费者无奈之下,向全国12313投诉平台提交投诉与举报。然而令人愤慨的是,9月17日京东平台工号311036专员突然改口称“这不是三无产品,业务方在包装时遗漏了有关资料,如果我们需要,他们可以提供”。
更荒唐的是,此前消费者提出500元赔付需求时,已遭工号351901的苏专员以“看到外包装上有英文标识,无中文”为由直接拒绝。如今平台在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后,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编造“包装遗漏资料”的说辞,既未明确“遗漏资料”的具体内容,为何售卖时不随产品附带?也未解释为何前期10几次交涉中从未提及“遗漏资料”等情况?全程避重就轻,用后补的借口掩盖产品本身不合法、不合规的事实。这些事后补充的材料无法改变商品在销售和交付时即为“三无产品”的事实,且其真实性存疑。京东平台客服的行径实在太胡扯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进口产品或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其包装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生产厂名、厂址等信息,无中文标识的产品本身已涉嫌违法。同时,该行为也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和第44条规定,消费者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向平台提出依法退一赔三、先行赔付500元的诉求,具有充分的合法合理依据。但京东客服专员先是以“有英文标识,无中文”搪塞,在投诉后又编造“包装遗漏资料”的借口,始终未正面回应拒赔的合规性理由,也未提及对涉事产品合规性的核查方案,不仅难以让消费者信服,更让平台在售后维权处理的专业性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上,引发强烈质疑。
此事并非个例,它折射出京东平台在处理“三无”或标识不合法产品售后时的敷衍态度与责任缺失。消费者期待的不仅是合理赔付,更是平台对在售产品合规性的严格把控,以及遇到问题时积极解决的担当,而非用“标识问题”“包装遗漏”等荒唐理由将消费者诉求挡在门外。为此,我们希望京东平台高层领导能引起高度重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尽快依法先行赔付消费者500元,全面核查涉事产品及同类在售商品的合规性,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