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扯皮,墨镜大概不回应,剧组方和秦雯如果回应,可能会说定稿剧本由秦雯主要撰写,股市线参考了应健中,也即该剧致谢小说《股市中的悲欢离合》作者。这件事的最大扯皮之处,就是古二参与了宝总、李李、股市线的塑造,但王家卫同时让秦雯结合《繁花》原著、应健中小说、古二剧本、应健中提供的宝总小传等材料,炮制出了最终的定稿剧本。中间过程,也许还有若干我们并不知的创作者介入。所以剧方很可能的说辞是,因为我最终剧本不出自你,所以不署名,但把你放在前期责任编辑致谢。这就是不知名创作者在一个资本雄厚、利益链条复杂、工期漫长的剧组的弱势之处,也是祂被许多人共情的地方,其实许多人借古二之事感同身受的,是赢家通吃文化下对劳动者的冷酷。即——你占有“我”大量时间与心力,使用“我”的智力成果,但最后,“我”只是你们这些业已功成名就之人赢家通吃的铺路石。
因为实际局面就是,《繁花》播出后,名利通吃的就是王家卫、一众出演明星和唯一写在编剧一栏的秦雯。如果真的参与过影视剧制作,熟悉国内的编剧业态,又是《繁花》这种大制作、长周期项目,有多少人有底气说,《繁花》剧本仅出自秦雯一人之手。更可能的实情是——在多方资本的压力下,在每一个编剧名字的署名都被视作名利场升咖资格的业内文化中,编剧一栏的署名,最后只被给予那位最有名气和资源的编剧,而其他参与创作者,包括古二,和可能有的其他人,都在排除之外,仅以「前期责任编辑」这样的名义打发。国内编剧界的常态是,一个名编剧领衔一家小作坊,作坊由多个无名编剧维持,大家一起完成一部剧本,甚至可能一部剧,是多个这样的小作坊在「拼剧本」,最后只署作坊主的名。而无名编剧要么隐忍下来,把这些作为有朝一日获得署名的入场券。要么出头鸣不平,并认为是刺头而扫地出门。
《繁花》剧组与古二之事,也许能等到一个法律判决,也许没有,就这样留下永远的灰色地带。但它之所以引起广泛共鸣,也是具有进一步思考意义的,就是「天下劳动者苦这样赢家通吃的文化久矣」。说到底,在古二的确参与了大量前期劳动,并很可能对股市线与李李这个主要人物有关键贡献的前提下(有音频为证),王家卫团队做事冷酷,即不愿在编剧一栏给他署名,也不愿用类似“编剧助理”、“XXX对此剧本亦有贡献”等名义在情分上留余地,才让古二以笔为武器,两年来都死磕此事。《繁花》剧组在对待小人物上,其实是业内的普遍做法,但许多劳动者齿冷的,恰恰是这样一套做法。赢家通吃是常态,就对吗?编剧惯例只署名人和核心贡献之人,就对吗?既然编剧是一部戏成败的核心要素,为什么真正在原创的编剧受到的尊重却那么低,而赢家通吃、拜高踩低的文化下,便容易滋生「上位者反又剥削新人」的循环,因为从前被欺负惯了,好不容易上位,就过上赢家通吃的瘾。而根源,是赢家通吃的文化,是整个围绕在此的运行规则,让人们好像只有努力成为上位者才有希望,业内却仍离建立尊重无名者、尊重基层做事者的文化相去甚远。
这些层面,也许是《繁花》之争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地方——它应引向对编剧境遇的切实改善,对编剧署名潜规则的质疑,还有那套已经宰制社会的赢家通吃文化。
从来如此,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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