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16楼坠亡案父亲发声#【#3岁女童16楼坠亡案开庭#:被告称涉事窗台高度符合国标,是否“用灭火器箱垫脚”存争议】#3岁女童16楼坠亡案未宣判# 今年7月,湖北孝昌县一3岁女童在母亲下楼扔垃圾的几分钟间隙,在16楼家门口的走道窗户意外坠亡。事发后,女童的父母质疑小区存在电梯走道窗户未安装限位装置、“灭火器箱乱摆”等安全隐患,小区开发商、设计方、物业公司应该为女儿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遂将上述三方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1万余元。9月19日,案件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包括涉案窗台及窗户是否存在设计建设缺陷、事发时可移动的灭火器箱是否为女童提供了攀爬支点等。案件未当庭宣判。
女童父亲徐先生介绍,今年7月8日早上,孩子母亲黄女士下楼扔垃圾,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事发后他从电梯监控录像中了解到,黄女士下电梯的时间是8点33分01秒,从一楼上电梯的时间是8点36分40秒。“在这几分钟间隙,孩子走出进户门,出去找妈妈。”
@红星新闻 记者重走事发现场看到,从徐先生家出进户门后,通过3米左右的过道,左拐便是电梯走道,走道上的一面窗户左边是消防栓,右边是电梯。这面窗户有三扇玻璃:中间一扇封闭固定,左右两扇窗扇无限位装置,可大幅向外打开。
“要命的是,电梯走道的窗户旁边有一个灭火器箱。”徐先生说,“孩子身高90多厘米,窗台高90厘米左右,她应该是踩着侧倒的灭火器箱爬上窗户的。”红星新闻记者现场测量发现,涉事窗台距地面90厘米出头,侧倒的灭火器箱高33厘米左右。
徐先生介绍,孩子坠落在小区外超市门口的一辆车上。公安现场调查确认是意外坠楼,排除了刑案的可能。“我们承认母亲有监护不到位的地方。”但他同时认为,小区开发商、设计单位存在建设和设计缺陷,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存在缺失,应该为孩子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遂将以上三方诉至法院。
徐先生在诉状中提出,三被告应对女儿徐某惠坠楼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诉请三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832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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