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隐Melody 25-09-2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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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决,代表在法律条文下,按照法律逻辑,得出的司法结论。它解决的是“法律怎么看”的问题,换句话说,法律强调的是“证据达到何种标准”的问题,而不是“事实本身的全部真相”。

在法律框架中:1)很多事实可能因为取证难度、举证责任或法律程序的限制,没有被写进判决书。2)法律法规本身有可能是滞后的。3)人为造成的偏颇和钻漏洞。

判决书只处理法律关系,而社会事件涉及到的维度,远不止法律。法院不会去讨论“校园制度是否合理”,“某社会事件公众应该如何反思”,“社会结构是否不公”,但公众舆论有权在法律之外讨论这些问题、这些维度。

公众舆论同样有权监督法和讨论法院判断。历史上很多制度性进步,正是来源于对“判决已定”的案件继续讨论、反思。

1994年的聂树斌案,案发后8个月就完成了审判并执行了死刑,2005年真正的凶手落网后,重审也是困难重重(据说遭遇了很多内部施压阻挠),是社会舆论、媒体追踪、学界讨论多年不息,最终才在2016年得以翻案,错案纠正机制得以加强。

2009年的邓玉娇案,检方起诉罪名是故意伤害。此案也引起了巨大反响,有媒体出来质疑存在不公的可能,有全国妇联写文发声,最终判决防卫过当但免于刑事处罚。

公众的质疑、讨论与监督,本就是推动制度完善,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的重要力量。尤其在诸多新闻媒体失徳失责的当下,公众舆论监督更应行使第四权力。

武大图书馆事件,公众有权对一审判决书提出质疑(我的质疑贴:http://t.cn/AXhjnPYY ),对媒体和平台提出质疑(今天自称肖妈的微博认证了吗?17:17齐转发的媒体账号道歉了吗?)。在这些质疑中,公众能看到更多事实的真相,而不仅仅是法律能给出的“证据的程度”。

有人问二审结果我怎么看?

一审我怎么看,二审我就怎么看 ---- 都用良心看啊。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