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教师打学生致瘀血红肿# 山西百尺中学教师打学生致面部红肿的事,看了官方通报更让人窝火。学生左边脸大面积淤青、眼角淤血,这么明显的殴打行为,通报里竟轻飘飘归为“惩戒不当”,这到底是界定模糊还是在淡化责任?
最刺眼的是那套“标准处理流程”:涉事教师停职写检讨,校长诫勉谈话,登门道歉后家长“谅解”,最后教育局表态“加强师德建设”。这套操作下来,仿佛受伤的只是师生关系,而非学生实实在在的身体与心理创伤。可问题是,社会上动手打人要受治安处罚甚至刑责,到了校园里,打学生就只配得上一份检讨?
更让人不安的是事件里的诸多空白。学生到底犯了什么错?是调皮捣蛋还是只是无心之失?冲突的具体过程是什么?校方一句“不便透露”就把公众的知情权挡了回去,难免让人猜测背后是否有包庇。更别提通报里只字未提对孩子的心理疏导——脸上的淤青能消,被老师暴力对待留下的心理阴影,又要靠什么抚平?
这绝不是孤例。翻出同类事件,从山西怀仁教师带儿子闯教室打人,到山东济南教师多次扇学生耳光,处理结果大多是停职、调岗,真正被开除甚至追究刑责的少之又少。《教师法》里的“惩戒权”本是为了规范教学,反倒成了某些人施暴后“管教学生”的挡箭牌;教室监控本应是证据,却常因“不便调阅”成了谜团。
教育的本质是引导与守护,不是拳头与威慑。如果连传授知识的人都用暴力解决问题,教给孩子的只会是“强权即真理”。家长的谅解或许有苦衷,但公众的追问不能停——因为校园安全从来不是某一个孩子的事,而是一代人的成长底线。
别再用“惩戒不当”模糊焦点,暴力就是暴力。真要整改,就得划清红线:打学生致伤必须从严追责,该立案就立案,该禁业就禁业;监控必须对家长合规开放,调查过程全程透明;受伤学生的心理干预必须跟上。唯有如此,才能让“师者仁心”不沦为空话,让校园真正成为安全的地方。 http://t.cn/AXhQhK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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