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尘埃落定,杨某媛应庆幸于国家的宽容与法律的理性。
昨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武汉大学图书馆疑似性骚扰”事件随着法院的终审判决而尘埃落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7日二审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当事人杨某媛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在昨天媒体广泛报道。这一终审判决不仅为被诬告的男方当事人彻底正名,更以无可争议的法律形式为此事划上了句号。回顾整个事件,当事人杨某媛最应感受到的,并非委屈或不甘,而是国家对个体过激行为的巨大宽容和法治社会所秉持的理性精神。
第一,法律事实已然澄清,挑战司法权威者必须受惩。
该事件的核心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经过武汉经开区法院一审和武汉市中院二审的严密审理,两级法院均基于事实和证据,认定所谓“性骚扰”行为并不存在,驳回了杨某媛的诉求。这是具有终局法律效力的判决,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此判决不仅还了无辜者以清白,更是对事实和法律尊严的一次坚决捍卫。
然而,在网络空间乃至现实中,仍有部分声音无视法院的明确判决,继续散布不实言论,攻击我国的司法公正,尤其部分女权群体尤其严重。对于这些公然挑战法律底线、试图以舆论绑架司法的人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的处罚,以维护法律的至高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二,学校的最大善意与个人的责任承担,杨某媛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
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武汉大学对杨某媛本人实则展现了极大的宽容与保护。据公开信息显示,尽管其硕士学位论文存在诸多瑕疵,但校方最终仍决定授予其学位,保障了她的学业成果。相比之下,因在事件处理、学生培养和论文审核等环节中存在失察之责,武汉大学多位相关人员及单位,包括杨某媛的导师及其所在学院,均受到了学校的内部处分。这一对比清晰地表明,校方在法律事实未明之前,尽可能地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其处理方式体现了教育机构的人文关怀。杨某媛理应认识到,这种处理已是制度所能给予的最大善意,而非其理所应得。
另外,被冤枉的男生处分已经取消,个人属于被冤枉。
第三,以法律为准绳,现代大学治理的应有之义。
本次事件中,武汉大学的一个关键转变值得肯定,即最终以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作为处理依据。大学固然应有关怀学生的温度,甚至任何可能有争议的空间,但更必须有坚守真理和法治的硬度。一个现代化的高等学府,其治理核心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武大在法院判决后,依据法律事实采纳结论,这一行为标志着其向“依宪治校、依法办学”的现代大学治理模式迈出了正确的一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校园内的公平正义,让所有人都在统一的规则下得到保护,而非被情绪或舆论所左右。
第四,前车之鉴,值得所有高校治理的警示与反思。
毋庸讳言,武汉大学近期接连处于舆论风波的中心,从此次事件到更早前的其他争议,都暴露出其在学生管理、舆情应对和内部治理等方面存在亟待完善之处。此次事件应为武汉大学乃至全国所有高校敲响一记警钟。各高校必须引以为戒,一方面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培养学生理性、客观看待问题、依法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学校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建立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危机应对和纠纷处理机制,确保任何事件都能在法治和理性的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尤其武汉大学文科为主,更要警惕极端女权、LGBT、崇洋媚外等思潮对学生群体的侵蚀。
总体上,对于杨某媛而言,国家的法律给了她充分陈述主张的机会,并作出了公正的裁决;她的母校在她学业问题上也体现了难得的宽容。她最应做的,是反思自身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巨大伤害以及对公共资源造成的浪费,并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宽容、理性且法治健全的国度。此案的成功审结,最终守护了正义,也为极端女权等相关人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公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