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抒乐 25-09-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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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络上崩出来的这些事,让我觉的,如果在传统的民企做PR媒介品牌工作,首先要求的就是“没收”老板的个人互联网内容平台账号,并且要求参加运营活动的前置审核。

这些经历过风雨的传统老板一般都很强势,他们久居高位,对向下的舆情没有敬畏,也没有网感,经常一拍屁股就搞出一出舆论风波。还以为PR打几个电话就可以压下热点。

PR在这些企业就是给“老板们”擦屁股。屁股擦不干净了,还会背锅被老板一窝端。[允悲]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