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州节度使 25-09-2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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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识# 据《国语·周语》载,五服制第三级为“侯、卫宾服”,所谓“宾服”,即指臣服于周的异族集团,周待之以宾礼,如《左传》载:“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所以《国语》所载的“侯、卫”即是《尚书·酒诰》所述商代外服侯、田、男、卫、邦伯的省称。

周王朝灭商建国后,对夏商后裔以及夏商以来一直延续的异姓族邦进行册封,建立宾服,如《史记·周本纪》载周武王克商后,“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

这些受封的异姓诸侯,虽然并非出自周人本土的岐丰集团,但因其归顺周王朝、符合“选建明德”的标准,所以其国君称号也是公、侯、伯、男,与侯服的姬姓诸侯无异。

所谓“侯服者祀,宾服者享”,宾服与侯服最初虽然不同,但周王朝为了巩固其统治秩序,常常促进王室、姬姓诸侯与异姓诸侯之间的联姻,而异姓诸侯也常借助与姬姓联姻来巩固其地位,于是也逐渐被纳入“封建亲戚”的行列,作为周王室统治下的周邦的藩屏。

西周中期以后,姬姓诸侯与异姓诸侯就基本交错分布了,一直持续到西周晚期,周幽王时期的周太史史伯曾概述成周附近侯服、宾服诸侯与要服、荒服方国的分布情况:

“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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