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强一句道歉修复不了喜马拉雅#怎么会这么愚昧?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青藏高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在青藏高原燃放烟花,可能会破坏高原植被、干扰野生动物栖息,属于在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可能造成生态破坏的活动,与该法相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在青藏高原放烟花,即便使用环保材料,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属于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
•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若在青藏高原燃放烟花造成了环境污染,主办方和相关责任人可能需承担排除危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在青藏高原因破坏自然景观或者草原植被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另外,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 刑事责任:如果燃放烟花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后果,如检测发现烟花残留物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导致土壤水源严重污染,或者局部的PM2.5超标三倍以上等,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污染环境罪。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