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互联网环境对创作非常不利,如我上一条微博所说,我认为创作是很私人的体验,里面会有很多自己不曾与他人言的东西,是人生和向内感受的凝块。这些东西拓印在平面上,留下了痕迹,通过分享出来得到一种落地存在于世间的完满。
创作者和生产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更普遍的是混合态。但现在的互联网环境是,大部分人存在生存焦虑,很多人速成了生产者,并且有一部分生产者想要把一切都看做是生产用的素材库,把他人的创作也生产化,你的私人经历所得出的创作作品(或者作品都不算,只是一种碎片)会被视做免费的灵感或素材轻易挪用、擅自赋值、花样变现。这对很多并非生产者、条件限制而未能成为生产者的创作者来说,是无形的、莫大的打击,且这种打击无法通过法律或道德理论来避免或疏通,它只是在消磨勇气和热情,没有了就默默隐去身影。
大环境中创作的星火其实真的只能依靠群体环境的良知和同理心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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