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美国人蔡国强炸了喜马拉雅山,在生态非常脆弱的地方,制造污染,鉴于他破坏环境,破坏中国人的价值理念,应该追究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不允许其离境。严禁此人在中国进行公开活动。不知大家以为然否?
大家也可以看看图3的 《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不是很适合。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