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玻璃门破裂致业主受伤,谁担责?】《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二十七集聚焦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玻璃门破裂致伤,业主诉请物业公司赔偿16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地点为物业服务公共区域,被告对该区域负有管理义务,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其未能举证证实事发地点的玻璃为符合标准的安全玻璃。从视频来看,原告在开门时并未有不当的操作,被告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故意弄坏玻璃门,原告对事故发生并不存在过错。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已认定的医疗费等共2.3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 http://t.cn/AXh8Jc5T

槐荫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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