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锐评:#订餐自愿基本原则岂能沦为一纸空谈#?】#上海学生申请带饭需开营养不良证明#最近,有不少家长发声,上海部分公立学校禁止学生自带午餐或家长送餐,要求统一食用指定供应商的配餐。若学生申请带饭,这还不是那么好申请下来的,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营养不良证明”,总之就是得“证明你实在是吃不了学校里的饭菜”,一个班里自己带饭的最多也就一两人。
家长也说了,为什么想给孩子带家里的饭菜?主要是学校的菜太难吃,“最好吃的就是白米饭”,带着自己在超市买的牛肉酱拌饭吃。
凭什么非得要“营养不良证明”才能让孩子吃上自家饭菜?
是不是管理上的“懒政”思维?“一律不许”或“提高门槛”远比建立精细化的分类管理方案要省心省力。用一纸证明设置障碍,可以减少带饭学生数量,从而简化管理工作。
是不是想转移决策风险?吃自己带的饭,那就自己担责。一份来自医疗机构的证明,相当于将专业判断和责任部分转移给了医生和家长。
最后,额外附加“营养不良证明”才能带饭的条件,本身就可能已经偏离了市级政策“订餐自愿”的基本原则。这背后的动机,确实值得深究。 http://t.cn/AXhDJLo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