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莲湖 25-09-2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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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台风#
因台风停工、停产、休市,工资能否停付?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即当动员令生效后,停工期间的工资应照发,不能随意克扣。在这种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停工动员,给劳动者放假,并正常支付工资。即使单位不停工,也应该允许劳动者请假,请假不应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