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法院 25-09-2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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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经营主体变更引发七年诉讼#,法院一次性化解系列纠纷】9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长达七年的公司连环诉讼典型案例,法院在充分考量民营企业经营实际与投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股权回购和解协议,一次性解决历时多年的系列纠纷。

2015年5月5日,某科技公司与李某、某教育公司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李某系某教育公司持股100%的股东,某科技公司同意以50万元认购某教育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双方共同合作开发、运营公众号,并对此进行收益分成。

两年后,李某将应转入该教育公司运营的公众号变更了经营主体,导致股东间矛盾突出。自2018年至今七年之间,该科技公司先后在法院提起了股东决议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决议撤销纠纷、公司解散纠纷、股东协议违约纠纷等多起诉讼,主张自身权利。

此次该科技公司再次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增资协议》,将微信公众号及其链接的微店商铺的经营主体变更至该教育公司名下。经法院多次调解,李某同意以50万元价格回购某科技公司持有的某教育公司的股权,双方合作终止。

本案审理过程中,对于民营企业股东之间的争议,法院释法说理,积极引导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减资分立等途径实质性化解经营僵局,防止内部治理失序阻滞企业生产经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记者: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