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5-09-2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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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病逝父母要求继承众筹款被驳回#】#公婆起诉儿媳要求平分儿子众筹款#近日,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受助人通过“某某筹”平台筹得众筹款用于治疗疾病,但后来不幸去世,其父母认为余下未使用的众筹款属于遗产,应进行继承。
2021年,梁某因病通过“某某筹”平台发起筹款用于治疗,之后不幸去世,剩余4万余元众筹款未使用,由梁某妻子保管。梁某父母认为,未使用的众筹款应作为梁某的遗产,其父母可以依法继承。梁某妻子则认为,未使用的众筹款不属于梁某的遗产,梁某父母无权要求分割。为此,梁某父母将梁某妻子、梁某子女诉至法院,请求平等分割继承该笔未使用的众筹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某筹”平台筹集捐赠给受助人的众筹款应用于特定用途,受助人死亡后将众筹款转化为其遗产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梁某父母主张平等分割继承梁某未使用的众筹款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秦一) http://t.cn/AX7zcb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