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醉驾撞死3人称不记得摸过车#
2024年9月22日晚,河南信阳的24岁女子黄某,在和朋友孙某某聚餐时喝了大量白酒、啤酒,还包括她网购的高度伏特加。之后,她驾驶孙某某的车,以高达174公里/小时的速度,在限速40公里/小时的省道上飞驰。最终,她追尾了一辆电动车,导致车上21岁的情侣董某某、保某某,以及他们未满3岁的侄女冉冉当场死亡。电动车被撞得粉碎,而冉冉距离她的三岁生日只剩下三天。
事故发生后,黄某声称自己“断片”了,完全不记得开车的事。车主孙某某则辩解称,钥匙是黄某自己拿走的,他当时并不知情。更让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的是,案发近一年时间里,两人及其家属从未道歉,甚至还受到过对方家属的威胁。
在法庭上,黄某虽然口头认罪,但态度被认为缺乏诚意。孙某某则对关键问题以“喝醉了不记得”搪塞,甚至还在法庭上怒瞪旁听席。
原告代理律师指出,监控录像显示,黄某在行驶过程中曾主动避让一只狗,事故发生前有刹车动作,碰撞后还试图转向躲避货车。这些连贯的操作表明她当时具备一定的意识,并非完全失控,这有力地佐证了她的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对于车主孙某某,他的辩解同样受到了质疑。证据显示,他在事发后的通讯记录里有"删掉"、"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等内容,被指存在明显的规避责任行为。
公诉人进一步补充,根据证人证言和现场勘查,孙某某在声称去小便返回时,步态平稳、神态自然。而且他当时的座位面向东方,距离车辆不足10米,完全有条件看到黄某取走钥匙并上车,因此他对借车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母亲代女士穿着印有三人遗照的T恤出席,多次因情绪激动晕厥。他们明确表示,拒绝任何赔偿和解,唯一的诉求就是判处黄某死刑,孙某某也必须顶格判刑。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因为她明知醉驾和超速的极端危险性,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孙某某作为车主,明知黄某醉酒仍将车借出,也被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5年9月23日,信阳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并未当庭宣判。这个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酒驾危害和法律量刑的广泛讨论。 http://t.cn/AX7z31Pm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