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病逝父母要求继承众筹款被驳回#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驳回了男子父母要求分割剩余众筹款的诉求。2021年,梁某因病通过“某某筹”等平台发起筹款用于治疗,不幸去世后,尚有4万余元未使用,由其妻子保管。
梁某父母认为该款项应作为儿子遗产依法继承,遂将梁某妻子及子女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明确,网络众筹平台属社会公益渠道,善款是不特定多数捐赠人基于“为梁某治病”的特定目的所捐,并非对个人的财产赠与。
若将善款转化为遗产分割,既违背捐赠初衷,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违背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慈善法》相关规定,剩余款项可按公益财产相关规则处理,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求。此案也明确网络众筹绝非私人敛财渠道,彰显司法对公益善意的保护。这事用@微博智搜 看明白了,你也戳卡片来看看,#秒懂热点就用智搜# http://t.cn/AX7zQ0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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