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汀泷Pro 25-09-2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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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17 Pro系列“逆光之王”的宣传海报引发热议:大字标语醒目吸睛,角落小字却注明“是产品设计目标”。对此,不少粉丝以“华为、vivo、荣耀也这么做”为由辩解,但“大家都一样”从不是模糊是非的理由。
部分消费者陷入“立场优先”陷阱:为支持的品牌找借口时用“双标”逻辑,这种割裂的评判标准,本质是丧失了基本是非观,忘记了消费者应有的理性立场,任何厂商触及红线都应该被消费者监督批评。

科普:“小字标注目标”是否违反广告法?

可能涉嫌违法,核心在于是否构成实质性误导。
法律依据:《广告法》明确要求广告内容真实、清晰,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也禁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关键判定:大字标语占据视觉核心,易让消费者优先形成“产品已达成该性能”的认知;若小字因字体过小、位置隐蔽(如被水印遮挡),无法形成有效提示,则会导致信息失衡。即使标注“目标”,若缺乏技术验证或第三方认证,仍可能被认定为“以目标代替事实”的夸大宣传。
本质问题:这种“大字营销、小字免责任设计,利用消费者注意力盲区制造认知偏差,已触及合规红线。
无论支持哪个品牌,守住独立判断力才是关键——先做有底线的消费者,再做有理性的爱好者。#小米# #小米17宣传海报底部小字引发网友吐槽#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