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 25-09-2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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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骂了法官怎么处理?

王才亮的笔耕园地 2025年09月25日 21:35

本来法院撤销了罚款的决定,作了道歉,也退了钱,一场舆情应该平息了。但人们仍关心为什么作了如此明显的处罚,要问责,于是法院把农妇骂人的视频发了出来,一些法官纷纷在网上发言,意图使舆情反转。

然而,他们绕不过去两个关键点:

第一,禁止反言的原则与体制内下级服从上级的决定是一致的。临沂市经开区法院对杨某花处罚罚款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已被三级法院确认。在三级法院的公开表态没有正式表态没有更正之前,一些法官个人对该案件的言论不能与他所在单位正式表态相反。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农妇杨某花辱骂法官的行为不能成为法院滥用职权的依据,这是一个法律丧失,更是一个法律人应该遵守的准则。

第二,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在法院内发生的案件的分工以下三个原则: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管辖,未构成犯罪的妨碍诉讼秩序的案件由法院处理;按照案件发生的地点在法庭内的治安案件由法院处理,发生在法庭外的治安案件由公安处理;无论是在法院内外,法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有监委或者人民检察院查处。

杨某花的辱骂法官行为违法,由于不在诉讼过程当中,所以既不能适用刑事诉讼法199条也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诉讼法都是围绕着妨碍诉讼活动来规定的。

对山东的一些法官的这一次操作,我不禁要问:法律的底线还在吗?司法的温度还在吗?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还在吗?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