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电诈89万的受害者 25-09-26 09:15

跪求重庆市公安局出面帮帮我们受害者#重庆市公安局#

您好!我是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汪思明的妻子高红娟。现代表濒临绝境的家庭,实名举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在处置我丈夫被诈骗案关联嫌疑人蒋锐过程中,存在的严重失职、推诿塞责及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恳请您督办。

一、 案件基本事实

2024年11月,我丈夫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家庭损失89万元救命钱。其中10万元直接流入嫌疑人蒋锐(身份证号:5123011969120****)的中国银行账户(卡号:6217563200044550639)。蒋锐在重庆市涪陵区内,通过“五日内分五次取现”的异常操作将资金全部转移,直接导致赃款流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 涪陵区公安局的严重失职

案发近一年来,涪陵区公安局的处置存在重大过错:

1. 推诿管辖责任:
涪陵区公安局以“主案立案单位系武汉市公安局”为由推诿刑事管辖,又忽视蒋锐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居住地均在涪陵区的基本事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涪陵区公安局对发生在本辖区的违法行为具有明确的、首位的行政处罚管辖职责,其推诿行为严重违背“全国反诈一盘棋”原则。
2. 曲解法律规定:
涪陵区公安局相关人员以“蒋锐没有获利”为由声称无法处罚,此论调完全错误。蒋锐为获取“GJ扶贫款”而出借银行卡,具有明确牟利意图;“分五次取现”属主动规避监管的异常行为,足以认定其主观上“应当知道”资金非法。法律惩处的是为犯罪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本身,《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是否获利并非定性的前提。其行为已造成重大损害,必须依法追究。

三、 家庭困境与诉求

被骗资金是维系我父亲(尿毒症)、孩子(遗传性肾病)等家人生命的医疗费。因资金无法追回,全家治疗已陷入绝境。我们恳请:

1. 立即依法查处:责令涪陵区公安局对蒋锐的违法行为立即立案,依法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2. 全力追赃挽损:督促成立专班,全力追查10万元资金流向。
3. 严肃追究责任:对涪陵区公安局推诿、不作为等问题彻查问责。

我们恳请领导主持公道,救救我们家庭!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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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