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媒体爱翻裁判文书网,上面的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
刚在文书网上翻到个案子,案号是:(2025)皖03刑终152号。
看完以后只觉大受震撼。
安徽蚌埠一女子,在2018年1月经人介绍与男子相亲,两人于当年2月23日举行婚礼。男方为结婚,前后花费27万,但其在婚后3天就以各种借口跑路,后来退还彩礼18万,净赚9万。
在与前述男子相亲的同时,该女子还与其他男子有联系,在跑路次日,便与另一男子结婚,同样是让对方花费27万,同样是婚后3天即跑,但这一次,她只退赔了12万彩礼,净赚15万。
消停些许时日后,女子故技重施,于2019年1月4日与又一男子结婚,男子为结婚,前后花费20万,但女子在1个多月后即跑路,跑路后仅退还13万。
这次跑路后,几乎是同一时间,女子又与另一男子相亲并结婚,这一次坚持了半年才终于跑路。男子花费了20万,最后仅退还一半,女子净赚10万。
在跑路前后,女子又与另一男子相亲,并于跑路后与其结婚,这一次,虽然又在1个月时即跑路,但没有退还任何彩礼,净赚30万。
短短1年半,即通过多次闪婚闪离,净赚70多万。
看得我直呼大受震撼。
得亏搞🉐太急,有几段相亲在时间跨度上跟结婚有重叠,最后让法院判了个诈骗罪,获刑11年。
不然的话,还真有可能让她继续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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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