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25-09-26 16:00
微博认证: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

接到家暴报警后,警方合格的处理流程应该是什么样的?

分享四川省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贺海燕老师的梳理。

警察对家暴的处理流程分为四个关键步骤👇

【接警与出警】

有警必出,刻不容缓。任何以“家庭纠纷”、“夫妻吵架”为由拒接、推诿或延迟出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家暴报警后,会迅速下达处警指令,辖区派出所民警必须及时赶赴现场。

【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时必须制止暴力、保护受害人、固定证据,绝不仅是“劝架”。

首先必须将施暴者与受害者有效隔离,确保受害者及其子女的人身安全,接着应当询问当事人与证人,固定伤情照片、现场状况等客观证据。

民警还有义务协助受害人前往医院就医,并告知其妥善保管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等。

如果受害人提出要求,公安机关应依法协助其进行伤情鉴定。此外,如果有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必须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庇护。

【分级处理】

对于轻微的家庭暴力,应当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到临时庇护场所主动申请庇护的书面凭证,临时庇护场所应当为其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公安派出所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应当进行查访监督,首次查访应当在送交告诫书后七日内。

家暴情节严重,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侦查。划重点:“经民警现场制止,拒不停止施暴的”“调解过程中又实施家庭暴力的”“经公安机关告诫或者处罚后,拒不悔改、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加害人的法律责任,不得以告诫代替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受害人报警称加害人违反了保护令(如继续骚扰、跟踪、接触),公安机关必须及时出警,制止违法行为,并全面搜集、固定其违反保护令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将加害人违反保护令的情况及时通报给作出裁定的原审法院。

了解家暴处置流程,是每位潜在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干预、获取保护的基石。

只有公安机关严格履行职责,不把家暴当作“家务事”,不“和稀泥”,受害者的维权道路才更平坦。欢迎大家多多转发,让更多的人了解警察应当如何处置家暴。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