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制主义者,即,我认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行政是比较理想的情况。就劳动法来说,国内有几个问题:
1、劳动法执法单位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为了招商引资,为了GDP、税收,地方政府是没有强的动机严格执法。现实中,劳动者去投诉、举报、调解、劳动仲裁、起诉,一般会站在劳动者这一边,能依法行事,但民不举、官不究,究不过来,没这个人力物力,也没这个积极性。工会也类似,虽然业务上也是受上级工会指导,但真正老板也是地方政府。
2、劳动者主动去投诉、举报、调解、劳动仲裁、起诉,是很少数。多数人不愿意折腾,怕影响后面的再就业,影响行业内的口碑。毕竟现在中国劳动人口太多、过剩,供大于求,尤其是白领,严重供大于求,就业难,不敢得罪目前的老板或未来的潜在老板。
不敢投诉、举报、调解、仲裁、起诉,则没人管。996“自愿加班”非常盛行。甚至很多单位其实没什么事情,也故意磨洋工。老板不走,员工不敢下班,呆在工位上打游戏、看小说、混吃一个免费晚餐、免费的打车报销,瞎耗时间。
3、根据目前的《劳动法》,996是肯定违法的,公然违法,铁定违法。因为99就是12小时,扣除中午、晚餐休息3小时,也还有9小时,6*9=54小时。
国家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周不能超过44小时工作,特殊原因下可以加班每天3小时,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一个月4周,相当于每周不能超9小时加班。
44+9小时=53小时。54小时显然超过53小时了。
4、抱怨996的人,应该行动起来。
从现在开始,收集领导、公司要求加班的各种证据(录音、电邮、录像、文件等),收集自己上下班打卡的时间证明,想方设法保存下来。
等公司要开除你,或者你不想干了、想退休或休息,就起诉它。
5、如果领导、公司没要求过你加班,但人人都在加班,逼迫你不敢不加班,你又找不到任何违法证据,那就没办法,只能说这个公司的员工普遍想996,真正自愿想996,宁可996也不想走人。
你可以自己辞职。如果你不想走人,说明你贪图它的工资高,那不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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