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凌羊 25-09-2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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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远英德到广州,车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法院两名工作人员需要把文件送达广州,午休时间可能在赶路,然后把吃饭和午休时间延后一点,进山姆买了点吃的、顺带再买了点私人用品,接着再继续赶路......就这么一个破事儿,居然被举报、被闹上新闻、被处理。

我们出差的时候,是不是为了方便早点下班,午休时间也在赶路?你的单位会把这个午休时间匀出来给你吗?如果你早上九点出发,晚上九点才归家,你的单位会把你的“”加班时间”补偿给你吗?

然后,体制内的牛马,居然认为这不是矫枉过正,说自己和同事从来不这样,说这两人是“对不起纳税人”(这帽子扣得好大)。然后,我跑去此人微博看了下,其有的时候上班时间也在发微博,还吐槽“工作恶心”,这时候不觉得自己对不起纳税人了?如果您认为这不是矫枉过正,别人揪住你这一点举报您,您又是啥心情呢?

不合理的制度,大家就应该联合起来一起反抗,而不该有“这个人被处理,一定是因为TA有问题,我就不一样了,我是标杆”的心态。丧钟为谁而鸣?正是为你啊。在一套“矫枉过正”的体系下,谁都不能独善其身。今天板子打在了别人身上,明天同样的板子可能就打在你身上。你在这个地方注意了,在别的地方可能就大意了,总能被人揪住小辫子。

今天因为别人顺路去买了点东西就被举报而叫好,明天你可能就因为你上班时间抽几分钟刷微博被举报......年轻人做工作,尤其需要注意一点:别把自己的调子起太高,很容易骑虎难下,下不来。都是刀下鬼,相煎何太急?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