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娇姐 25-09-2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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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姐,我要投稿:

我司是原告,A公司是被告。
被告公司来的是该公司法务代理,抗辩不给钱的理由是公司内部流程没走完。
我一听就乐了,这个理由可太棒了。
被代回答法官提问的时候,句句都对我方有利。我想着这个庭白准备这么充分了,结果刺激的来了。

先发难的是法官,要核对我司提交快递单的真实性。
对方明明认可了,法官竟然还要核对。
快递当然不是我寄的,现在顺丰半年以上的邮件需要由发件人查询发到邮箱里,还会给发件人发个压缩密码,我开庭前让寄件人申请了查询,发到了我的邮箱,当着法官的面又操作了一遍,法官表示认可,过关了。

之后被代也开窍了一样,开始质证我的履约证据(合同)不完整。
履约证据我也想提交完整的,好家伙加起来1000多页。
还好早有准备把原件背过来了,肩膀子差点坠掉了。
然后我马上解释完整证据的刻盘已经提交了,这里有原件供核对,被代开始假模假样的翻阅…

最后被代又主张原告从来没有要过钱,所以没有给钱…
好家伙跟这跟我搁这呢,废话文学属于了。
不过这个咱也有应对,把事先准备好的聊天记录(我司业务人员和被告公司业务人员的微信记录截图)当庭出示了,这回“严谨”法官竟然没有要求看原件,只让对方发表意见,看来法官内心确信已经基本成了。

有些人总问律师有什么用,这就是律师的用处,毕竟打官司是给你一次机会向法院解释你的主张合理性,法官天天忙得很,不能今天想起来这,明天找着了那,这一次机会一定要准备充分。而律师有着丰富的对抗经验,可以更好和高效的维护当事人权利。

太长不看版,娇姐总结:律师有用👍🏻。

发布于 北京